西哲有言:“凡有诚意公益者,必先由近而及远。”——陈嘉庚
集美600年前就已存在,它是原籍河南丰州府固始县的陈姓族人聚居的地方,属泉州府同安县的一个滨海渔村。集美,过去的小渔村,而今名扬中外,它与陈嘉庚的名字联系在一起,与陈嘉庚首创的集美学村联系在一起。 集美陈姓传到第18代的陈杞柏19世纪60年代前往新加坡谋生,其长子陈嘉庚(1874-1961)是海外华侨中一位最杰出的领袖、成功的企业家、积极的社会改革者、伟大的爱国者。 陈嘉庚以他个人的资财,从1913年起先后在集美创办了幼儿园、男女小学和男女师范、中学,以及水产、航海、商业、农林等各类中等学校,另设国学专门部和图书馆、体育馆、医院、自来水塔、电灯厂及教育推广部等设施与机构,统称集美学校,师生来自全国各省和南洋(即东南亚)各地。 六七十年来,“集美学村”的名称逐渐取代了“集美学校”。 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,南北两个政府并存,军阀混战,地方纷乱,福建尤其突出。1923年夏,粤军与闽军分别屯集在集美和厦门岛高崎,隔海对峙,开枪互击。集美学生李文华在乘船往厦门的途中中弹身亡,国内外哗然。华侨领袖陈嘉庚与林义顺联名从新加坡致电南方广东政府,要求粤军撤退,确保集美学校的安宁。集美学校校长带领师生向北方北京政府请愿,要求划定集美和平学村。南北各派系军阀头目慑服于陈嘉庚的声望与影响,共同订立了集美和平学村公约,规定学村内不许军队屯驻、毁击和交战。“集美学村”的名称从此沿用了下来,广为人知。
■商战之旅
美国汽车大王有言曰:“正当之失败,无可耻辱,畏惧失败,才是耻辱。”——陈嘉庚
1890年,陈嘉庚奉父亲陈杞柏之命到新加坡,当时的陈杞柏可谓业大、财大、名气大,开设的“安”字号米店已有相当基础。陈嘉庚的母亲一直留在家乡,其父在新加坡另娶的侧室死后,又纳妾苏氏。 1898年陈嘉庚回乡葬母,当时他父亲已拥有资产约35万元。但当1903年秋陈嘉庚回新加坡时,只见门庭冷落,几年间家业没有任何增长,债务却达30多万元。 陈嘉庚踌躇再三,决定把责任担当起来,经清理、对抵,结果仍负债25万元。l904年春,31岁的陈嘉庚继承了父亲日新公司资本中的0.5万元、顺安米店1万余元和25万元的债务,开始独立自营,他以7000元为资本在新加坡郊外的淡水港山地办了一间菠萝罐头厂,名为新利川。 1904年夏末,陈嘉庚总计拥有资本近7万元,投资2万元开设米店“谦益”;投资2500元买荒地500英亩开垦为菠萝种植园。这一年陈嘉庚赚了6万余元。 1905年他办厂生产菠萝罐头,同时制冰糖;1906年投资4万元入股恒美米厂,14个月后得利10万元。1907年熟米跌价,合作伙友拆股离去,恒美米厂归他独资,当年又获利6万元。 至1910年,陈嘉庚经过7年的苦心经营,为他父亲还清了债务,而且拥有固定资产10万元,存款45万元。 1913年,陈嘉庚的菠萝罐头厂产品占新加坡出口量的一半,所得利润在他的各项营利中占了将近半数。 1914年秋,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,陈嘉庚决定经营航运业。他租船搞航运赚了20多万,于1916-1917年先后投资27万元买船2艘,1918年轮船在地中海被德国军舰击沉,他收到保险赔偿120万元。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,陈嘉庚实存资产430万元。 陈嘉庚自1906年开始投资橡胶业,两年后,橡胶种植面积由500英亩扩大到1500英亩。 1909年陈嘉庚父亲在家乡去世,恒美米厂失火被毁。他将福山菠萝橡胶园卖出,还清银行的债款之后,用17万元在马来半岛的柔佛买2块荒地,一块栽橡胶套种木薯,一块栽橡胶套种菠萝。 1916-1917年,美国工业的发展刺激了橡胶制品的需求,带动了马来西亚的橡胶业,产量跃居世界第一位。在这两年中,陈嘉庚先后将菠萝罐头厂和恒美熟米厂改为橡胶厂,专制胶布,大半产品直接销售到美国。 1919年,陈嘉庚扩充了树胶厂的规模,将粗加工的生胶厂改为深加工的橡胶熟品厂;退出两年前投资50万元入股的3家橡胶公司;组建陈嘉庚公司。 1922年,橡胶价连续3年下滑,许多小规模的胶园、胶厂被迫停产,陈嘉庚买下了9家橡胶厂。 1924年他在马来西亚设了10多家橡胶分店,其后又在其他地方设分行、分店或办事机构。第二年橡胶价格大幅度上涨。1925年,陈嘉庚公司仅橡胶一项经营所得达780万元。 1926年秋,橡胶价格连连暴跌,陈嘉庚公司陷入困境。 1928年5月3日,日本制造了“济南惨案”,陈嘉庚领导侨胞抵制日货,遭到报复,8月7日橡胶厂新厂被人纵火焚毁,损失50多万元;1930年3月29日,橡胶厂旧厂遇火灾,损失40多万元。 陈嘉庚为了维持集美学校和厦门大学,在资金紧缺时甚至贱价出卖橡胶园。 1929-1931年,陈嘉庚继续提供集、厦学校经费达90万元。当时,陈嘉庚公司欠银行债款近400万元,公司资产仅200多万元。以英国汇丰银行为首的债权银行要求陈嘉庚停止支持集美、厦大经费,被陈嘉庚断然拒绝了。 1931年8月,陈嘉庚被迫接受汇丰银行等8家债权银行组成的银行团的条件,将陈嘉康公司改组为有限公司,他个人名下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全部并入有限公司资产,银行限他每月只能支取5000元给集美厦大。1934年2月21日公司收盘。 自1929年陈嘉庚公司越来越难于维持的时候,陈嘉庚亲友曾劝他削减或停止集美、厦大的学校经费,陈嘉庚坚持不肯。他认为自己不应放弃义务,学校关停耽误青少年前途,罪就大了;而因负担学校经费而遭致生意失败,只是个人事业的荣枯。 他撰文《畏惧失败才是可耻》总结30年创业经历,坦陈自己心迹:愿国人勿引我之困厄为口实,致阻公益事业之进展,陷我于罪人”。
陈嘉庚一生的6个时期
幼年乡读时期(1874-1889):16岁以前读私塾,学生只知“天下”,不知有世界各国。 青年学商时期(1890-1903):遵父命于1890年到新加坡,在父亲经营的米店帮助管理现金、货款兼当记账员。1903年,其父家业败落,他向债权人应诺:父亲所欠25万元由他偿还。 壮年崭露头角(l904-1912):独立自营商业,至1910年靠经营米店、菠萝、橡胶和房地产获利73万元,还清父债、捐助公益事业,积存资金45万元;加入同盟会,资助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,主持筹款支持辛亥革命后的福建新政府,开始介入当地华侨社会领导层和政治活动。 不惑之年事业辉煌(1913-1931):拥有千万资产的华侨工商业巨子,大力开办学校,先后独资创办集美10所学校和厦门大学,在新加坡集资创办一所中学,资助闽南和新加坡多所学校。 年过花甲统领全侨(1932-1949):陈嘉庚公司于1934年收盘。企业受挫,他为国家社会效力的热情仍无稍减,揭露汪精卫投降日本的卖国行径,劝说国共合作,一致对敌;全身心领导华侨的抗日救国运动。战后,他领导东南亚华侨支持祖国的民主革命和当地的民族解放运动。 暮年参政建设祖国(1950-1961):1950年回国定居,历任全国政协副主席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、全国侨联主席等职。在生命的最后时刻,念念不忘台湾回归与祖国统一、集美学校的师生和扩建中的工程,他立下遗嘱:集美学校要继续办下去;在香港集友银行的股本200万元用作集美学校基金;家人每月每人生活费男子25元、女子20元,有职的或出嫁的不给;所有盈余全部交集美学校作经费。
资料由谢挺整理
原载:厦门晚报2003-10-21
(福建侨联网 2003年10月21日 21:26:57)
相关链接: 《陈嘉庚的故事》座谈会召开 (2003年8月18日) 华侨旗帜 民族光辉——陈嘉庚纪念胜地
Tuesday, June 3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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